2月25日上午,“减灾论坛”第二十二期开讲,仁和研究院院长王和在线参加,并作“防灾减灾是一个政治问题”专题报告。减灾所所长王暾博士及相关工作人员在线上线下参会,并与王和院长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
以下内容转自微信公众号“王和空间”:
【王和讲座】保险需要讲政治
2022年2月25日,在仁和研究院与成都高新减灾研究所共同举办的“减灾论坛”上的发言(部分内容),原题目是“防灾减灾是一个政治问题”。
在大多数人看来,2021年,无疑是我国保险业发展过程中“艰难”的一年,不仅是“困难重重”,更“艰”于思路与出路。中国人说“以史为鉴”、“温故知新”和“继往开来”,讲的是要以一种历史观,承前启后地看当下,看未来,特别是学会回望历史,这是走好前路的基础和前提。
纵观我国保险业“恢复”以来的发展历史,再思考、想象和展望未来,基本上可以把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三个‘二十年’”。第一个“二十年”,即1980年至2000年,这是中国保险业重启和恢复的二十年,当时可谓是“百废待兴”,基本属于培育能力和启动市场的“打基础”阶段,因为,与之前的情况不同,这次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发展保险业,需要“摸着石头过河”。第二个“二十年”,即2001年至2020年,属于中国保险业快速成长,也有人说是“粗放式发展”的二十年。从数字上看,这个时期,中国保险业的市场、主体和业务均得到了快速发展,奠定了全球第二大市场的地位,但毋庸置疑的是:付出的代价较大,且“沉重”的,“积重难返”是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思想和理论上的“偏离”和“误导”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更是许多问题和困难的症结和深层次原因所在。
第三个“二十年”,即2021-2040年,这么“划定”有点主观,但可以肯定确定的是:第二个“二十年”的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因此,第三个“二十年”,我们不仅需要发展,因为,发展是硬道理,但更需要一种“正本清源”和“认祖归宗”的反思,并实现“凤凰涅槃”般的蜕变。我们没有选择,基于“归零”的“重启”,不仅是必须,更是必然和必要。那么,但第三个“二十年”的路,要怎么走?第三个“二十年”,固然大有机遇,但更有挑战,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挑战,再大的机遇也可能“失之交臂”。
解决挑战的一个最重要的前提是“让灵魂赶上来”,因为,之前发展的太快了,使得我们忘了“为什么出发”,因此,放慢脚步,乃至停下来,问一问,想一想“为什么做保险”,不忘初心,才能笃行致远。同时,有三个“关键词”,一是学习,通过学习,明确定位,找准方向。二是思考,通过思考,提高觉悟,清晰思路。三是实践,通过实践,探索创新,坚定信心。因此,“而今迈步从头越”将成为第三个“二十年”的“主旋律”,作为前提,读书学习至关重要,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更加深刻的思考,特别是反思,且是根本性的反思,思考有时比知识重要。只有这样,才能够提高认识、觉悟和境界,才能够解决存在问题,理解什么才是保险的使命和正道,走好未来的路。
回望我国保险业四十年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存在的一个最突出问题是“格局”,即政治站位。总是“就保险业论保险”,总是只盯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尽管我们也说,也知道要“跳出保险看保险”,但一具体,仍“脱不了俗”,仍摆脱不了“我”的局限。而面向“下一个二十年”,最重要的是“超凡脱俗”,一定要摆脱行业的局限,提高政治站位,在一个更大的范围,更高的层次,观察和思考行业和企业的发展问题。
我有一个基本观点,我国保险业发展之所以“艰难”,是因为缺乏“政治”,或者说缺乏应有的政治素养、觉悟和站位,因此,总是被行业,乃至企业自身所局限,所狭隘,所束缚。要知道,这个世界本没有单纯的经济问题,所有经济问题均是在政治背景和框架下展开的,更重要的是:要做好经济工作,就必须具备政治站位、眼光和思维能力,尤其是在中国。
那么,什么是政治,或者说什么是当下我国保险业的经营管理者,最需要关注的政治问题,我认为,一是人民中心论;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是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四是共同富裕。
作为社会主义的中国,“人民”无疑是最大的政治。从理论上讲,保险是一个“最人民”的行业,因为,按照“大数法则”原理,保险的“人民性”是与生俱来的。从某种意义讲,没有人民(投保人),就没有保险。对于保险业而言,与人民(投保人)的关系是一种“舟与水”的关系,因此,必须,也只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同时,保险是一个“成人达己”的行业,只有成全和满足客户需求,才能够实现自身的发展,因此,保险是一个最需要强调并坚守“为人民服务”的行业。
但客观讲,在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过程中,与人民,与做人民的保险,可以说是有点“渐行渐远”,甚至可以说是“貌合神离”。我们更多是强调行业的发展,甚至是企业的利益,至于这种发展,与人民,与社会,与真正意义上的保险有什么关系,人们有时似乎不太关心,好像也不重要。以至于,当我们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的时候,却不得不停下来,问一问自己“姓什么”?搞一场轰轰烈烈“保险姓保”的行业教育活动。
完善和充分的社会保障,无疑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特征和基础制度,因此,作为重要组成和核心力量,保险的地位和作用不言而喻。但问题是:对于中国保险业而言,为谁发展保险,如何发展保险,发展怎样的保险,始终是一个问题和挑战。反思过往,我们更多的是“东施效颦”地照搬照抄西方的东西,或者是“就事论事”地发展保险,忘记了身处的环境和时代,以及中国保险业应当担当的使命与责任。面向未来,中国保险业只有一个选择,就是“找回自我”,走“中国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保险。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国开启了全面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进程。就一个现代社会而言,风险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重点和关键,国家治理现代化前提是风险治理现代化,保险无疑是社会风险治理的重要制度和平台。全面理解、把握和融入这一体系,助力能力提升,实现现代化,既是保险发展的历史机遇,更是保险行业的政治责任。
社会风险治理的重要诉求是实现“减量管理”,包括减量与分配,即通过制度与科技创新,有效减少和控制社会风险,同时,改善社会风险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分配,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保障共同富裕。保险是实现“减量管理”的重要制度平台,能够成为推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和力量,通过保险,集合风险管理的需求,导入相应的科技手段,实现风险的减量,同时,形成一种市场化和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就现代社会而言,分配公平是一个重要诉求,如通过“三次分配模式”,以不同的价值取向,选择不同的分配要素,按照不同的层次,实现不同主体之间社会公平。但就目前而言,人们更多是关注“财富”的分配,而对于风险和风险损失,即“负财富”的分配关注不够。保险是“负财富”分配的重要工具,即通过保险能够在社会层面,实现风险和风险损失的再分配,继而更好和更全面地体现社会分配的公平。
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风险管理和社会安全是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面规划和布局,更需要统筹协调和具体落实,因此,国家层面的规划、制度和组织保障至关重要,同时,协同社会力量,特别是保险和相关行业共同参与是基础和关键。保险,应当成为社会力量的“领头羊”,发挥制度优势和平台作用,激活并凝聚社会力量,共同推动治理现代化。
社会安宁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证。和谐社会是我国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和谐社会,不仅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也包括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其中还包括了与风险的“和谐”。马克思曾经提出:和谐社会需要一个“联合体”,在这个联合体内部,合作替代了对立,每一个人都能得到自由发展。保险何尝不就是那个“联合体”,至少它可以扮演“联合体”的角色,为社会提供一种实现和谐的可能。
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将面临各种类型风险高发,各种灰犀牛事件、黑天鹅事件爆发的概率上升。同时,不同主体,不同环境,不同阶段之间的差异性,也导致矛盾与冲突。因此,基于“你死我活”的对立思维,不仅会让我们疲于应付,更可能陷入一种“劳民伤财”的窘境。基于“和谐共生”的思维是出路,“韧性管理”就是重要形式和具体实现。通过构建风险韧性,使得彼此之间能够相互包容,继而实现和睦相处,已经成为现代社会风险治理的重要理念、模式和实践。保险通过守望相助,同舟共济,是社会韧性,尤其是风险韧性重要的实现方式和制度保障,继而打造韧性社会,特别是韧性城市。
就当前而言,保险业需要特别关注的一个“政治”问题,就是“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十八大以来,逐步成为了一项专门化的概念,并上升到了政治的高度。正如习总书记指出:治国之道,富民为始。我们要始终坚定人民立场,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是党和政府的重大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同时,习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同时,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
那么,在我国全面促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保险业能够,或者应当发挥怎样的作用,扮演怎样的角色,是行业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只有把行业放到一个大政治格局下,才能够实现大发展。如,保险无疑是一种社会化的“再分配”制度和工具,那么,保险应当如何看待、理解和参与这种“再分配”,其中涉及许多基础理论问题,需要澄清,只有这样,才能够夯实思想基础,确保方向正确,行动坚定,不走样,不变形。
我们看到:当人们在讨论“共同富裕”的时候,往往更多是关注财富的创造、增长与分配。殊不知,共同富裕,不仅要关注财富增长与分配,也要,乃至更要关注风险,即“负财富”的管理和分配。如现在不少人是利用按揭进行买房的,一旦房子因地震损毁,不仅“无家可归”,还面临还款债务,即“负财富”。财富是一个基于时点的相对概念,如果不能有效地管理风险,财富可能“毁于一旦”,“转瞬即逝”,“前功尽弃”。因此,一种科学的财富观,应当是从正反两个方面的管理,既要关注财富的“增量管理”,也要关注财富的“减量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共同富裕的“长治久安”。
就现代社会而言,不同财富阶层的风险承受能力存在显著差异,这不仅体现在风险意识和态度上,更体现在风险承受能力上,一次风险事故的损失,对于高收入群体,可能是“九牛一毛”,微不足道,但对于低收入家庭,就可能是“灭顶之灾”,无法承受,因此,从社会管理的角度看,应当高度关注,并差异化地对待和处理,要特别关注中低收入人群的风险管理问题。
就目前的情况看,我国中低收入人群的实际收入和可支配财富并不高,这一群体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弱,潜在的“因灾返贫”和“因病返贫”风险十分突出,对于“脱贫攻坚”和“共同富裕”形成了重大和现实的威胁,因此,在不同群体之间,调整和平衡风险分配,提升全社会,特别是中低收入人群的风险抵御能力,比解决财富分配更迫切,更重要,因为,只有制度性解决低收入群体的风险脆弱性问题,才能够真正夯实共同富裕的基础。
在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过程中,在融入促进“共同富裕”的伟大事业过程中,要特别关注“中等收入群体”,这个概念和对象,因为,他们是中国保险业“下一个二十年”的发展重点和希望所在,同时,也是保险业讲政治,顾大局的具体体现。
研究表明,目前我国的中等收入群体总数在4-5亿之间,而要实现共同富裕,则这一群体的总人数应达到8-9亿,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中指出,要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要抓住重点、精准施策,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
从中国保险业的视角看,“中等收入群体”既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点,也是保险业发展的重点。通过保险的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够有效助力提升和保障“中等收入群体”占比,维护和巩固“共同富裕”的成果。如我国保险业在一些地区实现了脱贫后,与地方政府合作,推出了“防贫保险”,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同时,“中等收入群体”不仅是当下保险业服务的重点所在,更是保险业未来发展的希望所在。
最后,回到“落脚点”,即保险。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基本结论:如果保险业能够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素养和能力,就不难发现,未来保险业发展的“舞台”无限宽广,想象的“空间”更是巨大。问题的关键是中国保险业能否把握和如何把握,为此,中国保险业亟需重新认识自我,完善自我,提升自我,丰富自我,成就自我。
保险是现代社会风险管理的制度安排,其核心是基于互助的风险和损失的再分配,这一直是保险的基本逻辑和原理,也是基本功能和作用,保险已经成为实现和保障社会共同富裕的“底座”。近年来,我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保险行业积极开展了普惠保险和政策性保险的探索,取得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和“惠民保”等具有显著中国特色的成功经验,为共同富裕提供了切实保障。
从社会治理现代化,特别是从社会风险治理的视角看,打造基于“风险韧性”的“韧性社会”是一项重要任务,保险,特别是普惠保险是“风险韧性”的重要结构,因此,社会治理要以“社会共济”理念,更好地发挥保险,特别是普惠保险,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风险共同体”,为保障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发挥独特作用。
有一点可以肯定,既然风险无处不在,那么,风险管理的需求也就无处不在,保险的需求也就需要广泛和普遍地存在。保险业应当有一种“当仁不让”、“见缝插针”和“无孔不入”的社会责任意识,以及职业精神和专业态度,积极主动地作为,在构建我国社会风险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中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一直以来,保险,通常被简单地归类为市场经济制度,因此,也就“理所应当”地交给市场,按照市场规律和商业规则处理和对待,结果导致了我国保险业出现了一些“唯利是图”和“见利忘义”的行业氛围。不少有识之士,在反思中国保险业效法西方的“基本逻辑”,发展保险业,出现的林林总总问题,乃至困境时,一直在思考这种“逻辑”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乃至正确性。与此同时,也在思考在中国,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保险的逻辑是什么?或者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险的基本逻辑应该是什么?
有一点是肯定确定的,就是中国保险的发展,不能简单地“照搬照抄”西方的模式,不能简单地交给市场,也不能“就保险论保险”,而应当以服务社会发展的政治高度,“跳出保险看保险”,发挥制度优势,通过社会型保险模式,将保险打造成为社会风险治理的平台,实现基于风险再分配的互助友爱,通过科技赋能,实现减量管理。通过互助模式,促进社会和谐,全面提升国民的安全感、满足感和幸福感,全面打造保险型社会。
近年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在各级政府的指导和主导下,我国开始提倡和鼓励发挥互助友爱精神,同时,引导和鼓励保险企业,积极主动地通过保险产品和经营创新,突出保险的公共性和互助性,实现更加社会化的风险“再分配”,同时,在保险经营,特别是定价中,加大互助力度,体现更加社会化的风险再分配。此外,针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准公共领域的风险治理难题,通过加大公共资源的投入,大力发展政策性和普惠型的保险,实现风险转移与再分配,减少可能出现和加大的贫富差距,更好地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最后,讨论一个与“共同富裕”和“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关系非常密切的一个话题:防灾减灾救灾,即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从国家治理的视角,看防灾减灾救灾,这同样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大家可能注意到,自十八大,特别是2018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我国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逐步形成了新时期“习近平灾害治理重要思想”。我认为,这将对我国的社会风险治理、灾害治理和应急管理产生重大且深远的影响,保险业应予以高度重视,深入研究,系统掌握,全面实践,作为重要前提是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
从面上看,习总书记指出:防灾减灾救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体现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他把“防灾减灾救灾”上升到“顶层设计”层面,并要求用“四力”,即领导力、执行力、动员力和凝聚力,来检验和评价。
从具体上看,习总书记提出: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他用“两个坚持”和“三个转变”,对新时期的防灾减灾救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新时期“习近平灾害治理重要思想”,不仅有高度,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系统性,即对防灾减灾救灾的各个领域,均提出了明确、专业和具体的要求。提出要全面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普及自救常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建立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坚持社会共治,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
同时,要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进应急管理科技自主创新,依靠科技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要加强气象、洪涝、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紧盯各类重点隐患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严防各类灾害和次生灾害发生。
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的是:这一系列重要思想的背景什么?其产生的深刻思想根源和基础逻辑是什么?面向未来,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下,在全面推动共同富裕和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应当如何更好地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保险在推动防灾减灾救灾的过程中,应当如何提高政治站位,有更大的作为?此外,科技将如何改变灾害管理,保险应当通过科技创新,实现制度、产品和服务创新,更好地发挥平台、中枢和赋能的作用,探索服务模式创新?
这一系列问题,值得我国保险业深入思考,深刻领会,提高认识,系统把握。但有一个前提是肯定的:灾害治理是一个社会问题,因此,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尤其是在社会主义的中国。从事社会风险治理,特别是灾害风险治理和保险工作的管理者,一定要讲政治,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能力,同时,把握灾害治理科技发展前沿,努力做到“又红又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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